課程廣告沒列明編號等資訊 職訓局被判罰款5000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7/10 16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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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訓局代表到庭應訊,指案件為個別事件。

教育局職員去年年底巡查課程廣告,發現職業訓練局旗下兩個課程廣告中,沒有列明課程編號或註明個別僱主,可酌情決定是否承認該課程可令學員獲取的任何資格,違反《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( 規管) 條例》,職訓局其後遭票控兩罪,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,被判罰款共5,000元。裁判官指職訓局作為法定機構,應謹慎行事,以給予公眾信心。

職訓局今由代表到庭認罪,並指局方一直有遵守相關條列,相信案件為個別事件,以及可能是因為更換系統時抄寫出錯等,事後已改善相關問題。

職訓局被指約於去年12月5日,旗下的一個有關Coventry University 課程的廣告沒有列明課程編號,而另外一個暨南大學食品質量與安全課程的廣告中,沒有列明「個別僱主可酌情決定是否承認本課程可令學員獲取的任何資格」,違反《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( 規管) 條例》。